-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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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高原反应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若发生一般高原反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诊疗,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急性高原反应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 因患急性高原反应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患未治愈疾病的治疗;
三、被保险人曾确诊为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血压增高明显的高原高血压症、高原心脏病及高原红细胞增多症者,并发生一般高原反应或者患急性高原反应病;
四、被保险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中国境外治疗;
五、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