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师的主页 19859253197 中国人寿 四川省绵阳市

国寿附加高原特定疾病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一般高原反应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发生一般高原反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诊疗,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急性高原反应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因患急性高原反应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患未治愈疾病的治疗;

 

三、被保险人曾确诊为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血压增高明显的高原高血压症、高原心脏病及高原红细胞增多症者,并发生一般高原反应或者患急性高原反应病;

 

四、被保险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中国境外治疗;

 

五、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吴老师

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所属机构:中国人寿

资格证号:51070400000160

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属中央金融企业。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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