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7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90天观察其后,初次发生并经含二级以上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两种,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7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有本合同第五条所述两种疾病之一;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患本合同第五条所述两种疾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