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师的主页 19859253197 中国人寿 四川省绵阳市

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在含二级以上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三、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四、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五、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吴老师

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所属机构:中国人寿

资格证号:51070400000160

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属中央金融企业。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查看全文>

法律免责声明:本网站并非中国人寿的官方网站。中国人寿对本网站所载内容是否恰当、是否适宜销售不做任何担保。关于使用本网站所载资料时在资料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方面所引发的任何后果,中国人寿不做任何担保,亦不做任何陈述。本网站不应被视为在任何国家向任何人销售产品的要约或请求。中国人寿不承担由本网站所引起的任何责任和损失。本网站上的相关产品信息以中国人寿官方网站上的介绍为准。

Copyright ©2018-2025
闽ICP备19006071号 中国人寿